家庭暴力的成因可能是什么?與家暴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有哪些?
來源: 報社網 ┆ 時間: 2023-07-07 10:37:14
家庭暴力的成因可能是什么?
1、“男尊女卑”思想的影響
家庭暴力的根源是社會性別歧視。中國幾千年“男尊女卑”的傳統封建思想依然影響著現代家庭的格局,使得婦女在經濟地位上不同程度依附于男性。男性一直處于家庭中的強勢地位,他們基于社會賦予的權利而控制著女性的人身自由甚至是思想,即他們鉗制著女性的一切,把女性當作附庸品。這是家庭暴力的歷史原因和思想根源。
2、法律制度上的缺失
我國并沒有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,關于家庭暴力防治的規(guī)定主要見于《婦女權益保障法》、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中。《民法典》的頒布標志著反家庭暴力及其救助措施以國家法典的形式出現。
3、救助渠道不暢通
在我國,由于受傳統文化的影響,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、“夫妻勸合不勸分”,這些觀念已在人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,受害者便往往投訴救濟無門。這是家庭暴力的社會原因。
與家暴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有哪些?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18條規(guī)定,縣級或者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,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。第19條第1款規(guī)定,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。第22條規(guī)定,工會、共產主義青年團、婦女聯合會、殘疾人聯合會、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治教育,必要時可以對加害人、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