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搜身屬于侵犯什么權(quán)利?非法搜身受什么處罰?
非法搜身屬于侵犯什么權(quán)利?
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(quán),經(jīng)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、誹謗,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。任何公民,非經(jīng)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,不受逮捕。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。
法律依據(jù)
《憲法》第三十七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任何公民,非經(jīng)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,并由公安機關(guān)執(zhí)行,不受逮捕。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。
非法搜身受什么處罰?
非法搜查公民身體,即為沒有搜查權(quán)利的人對公民身體實施搜查的行為。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非法搜查他人身體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,犯該罪的,從重處罰。
法律依據(jù)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三條
法律明文規(guī)定為犯罪行為的,依照法律定罪處刑;法律沒有明文規(guī)定為犯罪行為的,不得定罪處刑。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五條
刑罰的輕重,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。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二百四十五條
非法搜查他人身體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,犯前款罪的,從重處罰。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三條
法律明文規(guī)定為犯罪行為的,依照法律定罪處刑;法律沒有明文規(guī)定為犯罪行為的,不得定罪處刑。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五條
刑罰的輕重,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。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》第二百四十五條
非法搜查他人身體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(quán),犯前款罪的,從重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