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山寨路牌”線上定制包安裝 私裝路牌違法嚴重可追刑責
“山寨路牌”線上定制包安裝
一名買家在評論中對賣家安裝路牌表示感謝。
某電商平臺單個商家線上銷售量過萬,購買者多為廣告公司;律師:私裝路牌違法嚴重可追刑責
鋁材質地,藍色底板的“標準”路牌上標示的內容,并非現實應有的地理信息,而直接指向某家商業(yè)機構。
電商平臺上,“山寨路牌”大行其道,單個商家銷量動輒過萬。這種由私人定制,外觀與交通標志牌無異的路牌,成為一些企業(yè)眼中的“生意”。印有廣告內容的路牌設置在路邊,推廣效果不亞于燈箱廣告,制作成本更加低廉。從設計制作到完成安裝,一個“山寨路牌”報價普遍在萬元左右。
新京報記者調查發(fā)現,“山寨路牌”購買者多為廣告公司,也有少量房地產企業(yè)。一名“山寨路牌”制作者稱,“山寨路牌”能做到與正規(guī)路牌高度相似,除非被刻意舉報,否則很少被發(fā)現拆除。法律界人士表示,設置路牌等交通標志物,需經市政主管部門批準,否則即屬違規(guī)。私設路牌由于存在大小、位置、未張貼反光膜等問題,會對道路交通安全產生負面影響,如果造成事故,設立者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線上銷售 部分店家交易量過萬
當地媒體報道,在長春市區(qū)北部快速路與亞泰大街快速路交會處附近,一座高架橋上橋口立著一塊藍色方向指示牌,提示前方是臺北大街,右轉為亞泰大街南部快速路,指示牌下方,注有某家企業(yè)“溫馨提示”字樣。多名市民反映,指示牌所標方向錯誤,一名司機稱,因高架橋上無法調頭,發(fā)現方向錯誤后,只能繞出近10公里,才能繞回到臺北大街。
類似路牌指向錯誤的事件,多地此前曾有報道。“山寨路牌”大行其道,普通人幾乎無法區(qū)分。
新京報記者注意到,在網絡電商平臺,“山寨路牌”交易活躍。登錄淘寶網,輸入關鍵詞“路牌”,界面跳轉出數百家相關商家,注冊地位于全國各地。其中銷量靠前的幾家店鋪顯示成交量過萬。這些商家以自制路牌圖片為招牌,打出“廠家直銷”字樣吸引客源。
一些買家在網店留下評價,并拍攝實物照片。新京報記者看到,這些路牌的正面,大多印有公司、樓盤名稱,安裝在豎桿上,遠看近似交通指示牌。
江蘇一家環(huán)保制品企業(yè)曾于今年4月份,制作一塊“山寨路牌”,并在其正面加印公司名稱、主營業(yè)務等信息。上述企業(yè)一名負責人稱,公司位于一處園區(qū)內,距離主干道較遠,為起到提示作用,于是制作一塊路牌放置在靠近廠門的馬路邊。
2009年12月8日,北京相關部門在整治行動中,拆除“山寨指路牌”。圖/視覺中國
“山寨路牌”可定制 總價萬元
一家注冊地顯示為江蘇宿遷的“山寨路牌”制造商告訴新京報記者,路牌的購買者,大部分為廣告公司,另有一些廠家或者樓盤銷售方制作。上述制造商的報價顯示,一塊寬1米2,高36厘米的單面路牌,成本價為360元;高1米5,寬40厘米的路牌,則為450元。此外,雙面皆有字的路牌,報價會高一些,按照面積收費,每平方米350元。
多名“山寨路牌”店家表示,路牌的文字布局及排版,可參照當地交通指示牌的規(guī)格進行制作,也可根據買家需求進行定制。
制作之外,主要的費用來自安裝。上述宿遷制造商稱,買家通常會選擇“綁在電線桿”上,這樣能夠省下一筆購買金屬豎桿的費用,但缺點在于“容易被發(fā)現”。而如果自行購買豎桿,則需要一筆購置費用。一名來自上海的制造商算了一筆賬,從設計制作,到安裝成型,上海范圍內制造方可以全包,報價在1萬元左右。
江蘇一家樓盤的銷售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,在樓盤開盤時,其曾在路邊設立指向售樓處的“山寨路牌”。上述銷售人員稱,樓盤所在位置位于新區(qū),周邊較為空曠,設置指示牌“要醒目些”。其同時稱,對于樓盤來說,指示牌除了標注位置,還起到廣告牌的作用。與動輒數萬元的燈箱廣告相比,“山寨路牌”宣傳效果類似,成本則要低廉許多。
■ 延展
私設路牌 打擊存在難度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九條規(guī)定,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、桿線等設施的,應當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,方可建設。不按照規(guī)定辦理批準手續(xù)的,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新京報記者檢索交通部、公安部發(fā)布的GB5768-1999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國家標準發(fā)現,能上路的道路交通標志包括警告標志、禁令標志、指示標志、指路標志、旅游區(qū)標志、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七大類。其中,指示標志按照規(guī)定,能上路牌的只有車站、碼頭、重要場館、加油站等,其他單位原則上都不允許上路牌。也就是說,商業(yè)機構實際上幾乎沒有可能出現在官方制作的路牌上。
多名曾設置“山寨路牌”的企業(yè)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,其在安裝前并未報備,也未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,屬于“偷著裝”。一家制造商客服人員也表示,“只要沒人發(fā)現就沒事”。
河海大學土木交通學院教授吳躍東介紹,通常來說,交通指示牌分三種,第一種是藍底白字,常用于交通指示牌;第二種是茶色路牌,常見于公益機構或公共休閑場所指引;第三種是綠底白字的高速路指示牌。其表示,私設路牌一定程度上對司機造成干擾,破壞交通標志牌的連續(xù)性和完整性。
新京報記者注意到,各地有關“山寨路牌”的問題由來已久。南京一名市政部門負責人表示,由于私設路牌存在一定的隱蔽性、地點上呈現出隨意性,導致取證及打擊均存在難度,加之制作成本相對低廉,因此出現屢禁不止的局面。
律師:造成嚴重后果或擔刑責
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杰表示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交通指示牌的設置,需經過主管部門審批,有嚴格的制作標準及安裝規(guī)范。相比之下,私人設置的“山寨路牌”規(guī)格不一、設置地點隨意,部分未按規(guī)定張貼反光膜,占用城市公共空間,對行人和車輛正常通行均造成影響,存在交通安全隱患。如果因此直接導致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則設置者應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廣告“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,不得欺騙、誤導消費者”,此外,廣告“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”。王永杰認為,山寨指示牌客觀上承擔廣告牌的作用,應當受到廣告法制約。其通過模擬公共設施的外觀,發(fā)布廣告的形式,已經涉嫌誤導消費者,有虛假宣傳之嫌。其表示,對于制售、安裝此類路牌的企業(yè),應該進行線上線下的聯動,將日常巡邏與群眾舉報結合,實現共同治理。
新京報記者 王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