鄧州市法院:勞務合同起糾紛 法官耐心促調解_焦點熱門
“叮咚”一聲,隨著原告付某撤訴的信息傳送至承辦法官高蕾的手機上,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。
2020年11月,付某到孫某的工廠上班,雙方約定每月工資8000元,按月結算,后期因工資發(fā)放遲延,付某辭職。辭職時,孫某仍拖欠付某部分工資,后經多次催要,截至起訴之日仍剩余8000元工資尚未支付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結合案卷分析認為案件事實較為清楚,涉案金額較小,有調解的空間,遂第一時間與被告聯系。“我不欠他工資,他憑啥告我!”沒想到接通電話之后,被告孫某情緒十分激動,不認可拖欠工資事宜??紤]到案件情況及當事人爭議,為盡快解決糾紛,承辦法官立即依小額訴訟程序向原、被告雙方發(fā)送傳票,傳喚雙方到法庭解決糾紛。
開庭當日,被告仍堅持道:“他最后一個月都沒好好上班,我為啥還要支付工資!”但承辦法官沒有就此放棄調解,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點,并結合原告遞交的錄音和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及雙方當庭陳述,發(fā)現雙方的矛盾點在于被告認為原告后期有消極怠工、隨意曠工現象,所以認為不欠付原告工資。
找到了癥結所在,為妥善化解矛盾,承辦法官利用閑暇時間多次聯系雙方,一方面積極與被告溝通,緩和其激動情緒,耐心釋法析理,梳理不履行發(fā)放工資義務應承擔的責任,詳細分析利弊;另一方面,及時了解雙方想法,勸說雙方換位思考、各退一步,不斷提出完善調解方案的建議,以更快、更好地解決糾紛。
最終經過承辦法官的一番溝通協調,被告終于向法官表明自己并非故意拖欠,而是受疫情影響,加上自己二次創(chuàng)業(yè)失敗,背上了大額負債,無力支付工資。且原告付某在后期上班不及時,提出的8000元工資也并不合理,但是可以支付4000元給原告以履行義務。見事情有轉機,法官立刻與原告聯系,耐心細致地講情、講理、講法,原告也表示自己此前的行為確實也有不當之處,愿意接受4000元工資報酬。當日下午,被告轉賬,原告撤訴。至此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,原被告均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,并贊道“人民的好公仆!”
長期以來,該院始終堅持“案涉民生無小事”的理念,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調解力度,針對不同糾紛案件及時研究制定化解方案,提升審判質效,不僅有效維護了討薪者的合法權益,更做到充分考慮和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實現了原、被告之間的糾紛實質性化解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維護社會和諧穩(wěn)定。真正做到把為民服務觀念根植于思想中,落實到行動上。(供稿:高蕾 張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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